《中国社会报》创刊于1986年4月3日,是民政部主管的党组机关报,中央级民生社会类权威报纸,国内统一刊号CN11-0021,邮发代号1-116中国社会报。报头采用谢觉哉同志手迹,彰显民政事业历史传承与精神底色。
作为民政新闻宣传的主渠道、主阵地、主力军,本报以“民政为民、民政爱民”为核心理念,立足民政、面向社会、服务民生,是党和政府联系民政系统与社会公众的重要桥梁中国社会报。报纸为周五刊,周一至周五出版,每周28版,涵盖要闻、政策、基层、养老、慈善、社会组织、社会治理等板块,兼具政策性、指导性、服务性与可读性。
核心内容聚焦三大方向:一是权威解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;二是深度报道地方民政创新实践、基层治理经验与服务成效;三是生动呈现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宣传系统先进典型,传递社会温暖中国社会报。读者覆盖各级党政领导、民政干部、服务机构从业者、基层社区工作者及关心社会建设的各界人士。
报社已构建“报网微端”全媒体矩阵,旗下社会网、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等多平台协同发力,形成覆盖全网的民生民政传播体系。创刊四十年来,本报始终坚守民生立场,见证并推动中国民政事业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,在养老服务、社会救助、慈善公益、基层治理等领域影响力深远,是推动社会建设、增进民生福祉不可或缺的中央级主流媒体。
新闻、养老周刊、实践、慈善、两会特别报道、社会事务、特别策划、专题等
1.系列报道、连续报道必须前后一致、逻辑连贯,事实、数据、观点无矛盾、无冲突,后续报道补充信息须核实无误,杜绝前后不一、自相矛盾。
2.批评监督报道必须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深入调查、多方取证,平衡报道各方观点,避免片面、偏激、情绪化表述,杜绝诬告陷害、恶意抹黑或打击报复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3.突发事件报道必须快速准确、及时核实,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,动态更新进展,杜绝猜测性、推断性、未经证实的内容,防止谣言传播、误导公众。
4.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报道必须依据权威史料、尊重历史定论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细节准确,评价客观公正,杜绝戏说、演绎、歪曲或片面解读。
5.科学常识、专业术语必须准确规范、符合学科定义,涉及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内容符合科学性,避免常识性错误、概念混淆或术语误用。
6.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引用必须准确完整、现行有效,核对最新版本、条款序号、具体内容,不得引用已废止、失效文件,杜绝断章取义、片面解读政策。
7.行业标准、技术规范引用必须权威合规、最新有效,依据国家、行业官方标准,不得引用企业标准、地方土政策或过时规范,杜绝专业错误。
8.人物身份、经历、事迹必须全面核实、准确无误,避免片面化、标签化、脸谱化表述,尊重个人隐私,不得泄露未公开的私人信息。
9.社会热点、网络舆情报道必须理性客观、正本清源,深入分析事件本质,澄清谣言误解,引导正确认知,杜绝跟风炒作、放大负面、激化矛盾。
10.群众来信、读者来电、网络留言等自由来稿必须严格核实、审慎采用,逐一核查事实、身份、动机,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内容,杜绝虚假报料、恶意投诉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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